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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“全国中小学优质课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 
 

各省、市、县中小学校、幼儿园:

 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、贯彻现代教育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,提升教师教学能力,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本组委会决定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2021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组织领导和奖项设置

  1.由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国教育学会、中央电化教育馆共同设立2021年度全国中小学信息化教学优质课评选工作委员会,负责制定评选实施方案,遴选、组织专家组,以及评选的日常工作等。

  2.评选活动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获奖比例分别为10%、29%和61%。获奖的优质课由中国教育学会颁发证书,并对获得一、二等奖优质课教学的辅导教师予以表彰。对评选活动中涌现的以学生发展为本、勇于改革创新、体现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优质课,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开展全国性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,宣传推广优质课教学案例和模式。

  二、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

  1.参评对象。各省、市、县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的在职教师以及各级教研机构教研人员。

  2.推荐名额的分配。各地推荐名额以上年底在职教师人数为基本依据,结合学校教学质量评估、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情况,以及上年优质课教学的申报和获奖情况、论文评选的学术不端检测情况,进行综合测算确定。

  三、评选原则和要求

  1.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标准,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,做到政策、指标、标准、程序、结果“五公开”。对于弄虚作假、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。

  2.评选工作要立足于面向全体教师和专业(学科),层层推荐选拔。要注重五个结合,即评优活动与创建品牌示范专业、特色专业相结合,与打造精品课程相结合,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,与培育“双师型”教学团队相结合,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。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,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。

  3.评选工作要加强集体探究,共同切磋教学技艺,倡导行业企业专家对教学的深度参与;要致力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,任务引领,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,突出“做中学、做中教”,彰显职教特色;要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,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。

4.参评课程内容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,采用在其任教的班级中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课,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,不能搞排练,不得弄虚作假,以反映参赛课的真实性。

四、评选办法和标准

  1.评选办法。学校初评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。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,通过说课、听课、评课的方式进行。说课,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、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,教学重点的把控,难点的突破,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;听课,由校评审组和相关学科、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;评课,采用集体评议、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的办法进行。

  2.评选标准。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引导教师贯彻现代教育先进理念,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,转变教师角色,发挥学生的主体性,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,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,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。

发布日期:2021-12-09
 
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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